通用名豈能成商標 各茶廠聯(lián)合抗議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0年07月01日 查看次數:1311
南路邊茶的傳統(tǒng)產品“康磚”、“金尖”一直是藏區(qū)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一直是藏漢之間經濟、文化、政治緊密聯(lián)系的紐帶。然而在2002年四川雅安茶廠有限公司將南路邊茶傳統(tǒng)產品“康磚”、“金尖”,惡意注冊成為該廠的商標----“金尖”、“康磚”,該企業(yè)的這一做法嚴重侵害了邊銷茶生產商、銷售商、消費者的利益。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 “產品品種名稱和共用名稱不能作為商標注冊” 之規(guī)定,雅安市的邊銷茶企業(yè)于2005年12月依法提出商標爭議,國家商標局已授理,我方兩次提交答辯舉證材料,目前中國商標網上明確為“爭議”性質。但是,時至今日該爭議一直未裁定。我市邊銷茶企業(yè)于2008年8月份致電中國工商總局、中國商標局及商評委詢問“金尖”、“康磚”評審進展情況時均得到“金尖”、“康磚”商標爭議的裁定還需等待很長一段時間的答復。 “金尖”、“康磚”歷來都是作為一個商品通用名來區(qū)分邊銷茶品種,有充足的證據和理由來支撐“金尖”、“康磚”是商品通用名。如:“金尖”、“康磚”茶制定有國家標準(康磚茶:GB/T9833.42002,金尖茶 GB/T9833.72002);國家各部委文件中也將“金尖”、“康磚”作為通用名稱;“金尖”、“康磚”作為黑茶中的一個通用名稱得到茶葉界的普扁認可,在各種茶葉書籍如《中國茶葉加工》、《中國茶葉審評與檢驗》等中一直把“金尖”、“康磚”作為一個茶葉產品通用名稱。 藏區(qū)人民生活平均每年需要消費“金尖”、“康磚”20000余噸,而雅安茶廠有限公司生產供應量不足2000噸,雅安市其余邊銷茶廠每年為藏區(qū)人民生產供應“金尖”、“康磚”18000余噸。如果“金尖”、“康磚”商標不能得到及時撤消,一旦雅安茶廠有限公司提出執(zhí)行商標法,清理“金尖”、“康磚”的使用,邊銷茶市場失去“康磚”、“金尖”通用名稱必將造成邊銷茶市場混亂,勢必影響“金尖”、“康磚”茶的生產銷售,屆時將造成藏族人民生活必需品“金尖”、“康磚”茶的供應不足,對藏區(qū)人民的生活造成極其嚴重的影響,從而將危害藏區(qū)穩(wěn)定和民族團結。 雅安茶廠有限公司在注冊“金尖”、“康磚”商標后做出了一系列侵害邊銷茶生產商、銷售商、消費者的權益的事,對邊銷茶市場造成了嚴重影響。如將“金尖”申報了四川省著名商標,目前正準備申請全國馳名商標;2007年注冊人在西藏自治區(qū)拉薩市法院起訴,要求在西藏執(zhí)行商標法,清理邊銷茶使用“金尖”、“康磚”的問題,拉薩市法院考慮到清理“金尖”、“康磚”勢必引起民族糾紛,造成不穩(wěn)定因素,被暫時擱置。 自商標爭議提出兩年多來,由于國家商標局未及時對“金尖”、“康磚”兩個商標的爭議進行裁定,沒及時撤消“金尖”、“康磚”兩個惡意注冊的商標,現在已給產、銷地生產經營企業(yè)和全藏族同胞帶來嚴重影響,留下了影響藏區(qū)人民生活、民族團結的隱患。如果這一問題長時間得不到解決極有可能因為“金尖”、“康磚”的供應問題而引發(fā)藏區(qū)社會不穩(wěn)定,因此,懇請社會各界人士及關心國家安定團結的各級政府、部門對“金尖”、“康磚”商標爭議案給予重視和關注,共同呼吁,以期“金尖”、“康磚”商標的爭議能得到提前裁定,“金尖”、“康磚”商標能盡早撤消,以消除藏區(qū)不安定和影響民族團結的隱患,促進國家安定團結、社會和諧穩(wěn)定。新聞來源:第一茶葉網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