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勸說GetJar公司放棄AppStore商標命名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年07月11日 查看次數(shù):1417
外國媒體bizjournals報道稱蘋果公司為維護App Store的獨家商標擁有權,不斷向大企業(yè)提出訟訴,里面不乏有亞馬遜和諾基亞這樣的跨國大公司。 近日,又一家公司被蘋果盯上了,誰那么倒霉呢?那就是最大的第三方移動應用公司GetJar。GetJar應用商店銷售超過15萬種移動應用程序,同時為Android,黑莓,Java,塞班等手機系統(tǒng)提供移動應用。GetJar為開發(fā)人員提供環(huán)境,以出售他們開發(fā)的應用。     GetJar已經(jīng)收到來自蘋果法律顧問的信件,信件里面要求GetJar公司放棄App Store’商標的使用,并且停止在其網(wǎng)站上使用App Store等字眼,否則會采取法律行動,控訴其商標侵權行為。 對于收到蘋果的律師信,GetJar的市場總監(jiān)帕特里克·莫克( Patrick Mork)在自己的博客回應到GetJar應用商店在2005年起已開展應用服務模式,遠早于Apple,并且開拓了如今被大眾所理解為app store的商業(yè)運作模式。那時候,iPhone還是我R&D project 項目的一部分,蘋果CEO喬布斯當時還是我下屬。我們不會被蘋果的強權嚇到,我們還會繼續(xù)使用app store這個詞去表達我們所做的。新聞來源:鳳凰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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