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白精靈”商標異議成功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2年11月14日 查看次數(shù):1265
本報訊(記者張偉偉)12日,經過一曜笥業(yè)氖奔洌涸鶼蜆疑癱昃稚昵肷癱暌煲櫚某ご耗成癱甏砉靖涸鶉四玫攪松癱暌煲椴枚ㄊ椋枚ㄊ楸礱鰨灰煲檣癱甑耐夾尾糠鐘爰質〔斡2010年上海世博會正式發(fā)布的吉林館吉祥物“長白精靈”標識近似,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在“廣告宣傳”等服務上,易誤導公眾從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
2011年,由吉林省某動漫開發(fā)企業(yè)設計和使用的2010年上海世博會吉林館吉祥物中文名稱及圖案標志被我省一位姓董的人在35類(廣告、廣告代理等)商標中惡意搶注。此消息即被省內一家商標代理公司監(jiān)測到,第一時間與該吉祥物的設計企業(yè)取得聯(lián)系,企業(yè)負責人知悉此事后于2011年6月底,對被異議人董某申請注冊的商標提出商標異議。
經過將近一年半的漫長等待,昨日,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商標局的《長白精靈CHANGBAIJINGLING及圖商標異議裁定書》終于下達。裁定書中內容顯示,商標局經過審理,認為被異議商標的圖形部分與吉林省參與2010年上海世博會正式發(fā)布的吉林館吉祥物“長白精靈”標識近似,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在“廣告宣傳”等服務上,易誤導公眾從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裁定異議人所提異議理由成立,第8268713號“長白精靈CHANGBAIJINGLING及圖”商標不予核準注冊。該商標代理有限公司長春負責人杜強認為,此次事件對省內企業(yè)保護知識產權也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來源:新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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