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祥商標案擱淺 國家商標局介入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0年03月18日 查看次數:1455
一度沸沸揚揚的恒源祥商標案自2月5日恒源祥方面撤訴后似乎就沒了進展。近日搜狐財經得到消息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已經介入此案,并月2月5日下發(fā)通知,對該案作出了明確要求。 2010年2月5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下發(fā)了一份文件,通知包括北京、江蘇、浙江、上海等在內的九個城市在內的工商管理局對恒源祥商標案的處理辦法。該通知明確了爭議的焦點羊頭商標歸于文清所有,專用日期至2013年1月20日,該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但該通知中的處理辦法卻表示:已經立案、尚未作出行政處罰的,中止對該案件的查處,等待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目前尚未立案的不再予以立案;查封或扣押的涉嫌商標侵權的商品返還給恒源祥公司。 一位多年致力于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研究的資深律師對搜狐財經表示,我國對知識產權侵權實行行政、司法雙重救濟。于文清有權依法向工商局進行舉報,工商局也有權和應當依法進行調查、查處。如果商標局對各地工商局所下通知(中止查處,不予立案,返還涉嫌侵權商品)系具體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不能超越行政權限,程序要合法,適用法律、法規(guī)要正確,不能濫用職權。否則就不合法、不公正,會侵害行政相對人的利益。(搜狐財經/小釘) 事件背景: 2009年11月,恒源祥集團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傳票,起訴書上的原告是一名常熟商人,名叫于文清。他在起訴書中稱,自己是“羊頭”圖案商標的合法持有人,而恒源祥集團并未征得他的同意,侵犯其商標使用權,于文清提出的索賠金額高達1000萬元。 恒源祥集團不甘示弱,一個月后就在常熟人民法院起訴于文清侵犯其“羊頭”圖案的著作權,索賠50萬元。然而2010年2月5日,恒源祥忽然從常熟法院撤銷了此前對被告興業(yè)龍方面的起訴,律師分析認為恒源祥或將失去“羊”圖形商標。新聞來源:搜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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