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螞蟻”商標之爭引發(fā)的思考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09年08月20日 查看次數(shù):1404
“兩只螞蟻”紛爭這場備受關注的官司,經過一年多兩次訴訟,獲得的卻是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結果(江西日報8月11日曾作報道)。而這一紙“原判”的實質是雙方各打五十大板:南昌市螞蟻搬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螞蟻”圖形商標并在今后的商業(yè)活動及廣告中,使用公司名稱的主要部分“南昌螞蟻搬家”,并賠償江西螞蟻1萬元以及成都螞蟻2萬元;江西螞蟻侵犯南昌螞蟻名稱在先權,賠償南昌螞蟻3萬元經濟損失。 這場從民間鬧到法院,從中院打到高院的“螞蟻訴訟”,似乎沒有隨著終審的判決而槌落聲息。8月17日,據“江西螞蟻”負責人稱,仍有可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透過這場訴訟紛爭的表象,一些實質問題尤其引人深思…… 訴訟各說各理 “螞蟻搬家”,朗朗上口,立意深遠,在公眾心中根深蒂固。正是看中這一點,有頭腦的商人使用“螞蟻”作為企業(yè)名稱,以此樹立企業(yè)的品牌。2001年,下崗工人左海創(chuàng)辦了南昌螞蟻搬家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昌螞蟻”)。遠在千里之外的成都螞蟻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螞蟻”),于2002年1月21日核準注冊“螞蟻”文字商標,并于2007年4月授權江西螞蟻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螞蟻”)在南昌市范圍內,使用“螞蟻”商標從事搬家服務、空調移機和物流服務。 一家宣稱他們是江西省規(guī)模最大的搬家公司;另一家則強調,他們是最先注冊的“老字號”,服務有保證,雙方積怨由此產生。狹路相逢,只有訴諸法律,可連打官司打得也是非常糾結:2008年7月,江西螞蟻聯(lián)合成都螞蟻,將南昌螞蟻起訴至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于江西螞蟻的起訴,南昌螞蟻向法院提出了反訴。
官司從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打到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從一審“南昌螞蟻侵犯江西螞蟻的圖形商標權,而江西螞蟻侵犯南昌螞蟻的名稱在先權”等,到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結局既在意料之外又是意料之中。 和氣才能生財 將雙方的觀點進行對照,不難發(fā)現(xiàn)焦點集中在:誰侵權?撇開案件本身來說,“南昌螞蟻”負責人左海坦承自己有失誤,未及時去工商部門申請并注冊商標。而“江西螞蟻”負責人尹少洪善于用法律維護自己商標的合法權益,較強的法律意識令其底氣十足,故而敢于打官司、爭勝負。 然而,人們不禁要問,“兩只螞蟻”之爭帶來了什么?從一審到終審,法院受理費或許對于一個公司不足掛齒,可是紛爭背后是雙方花費了大量人力、精力,最重要的還是傷了和氣。自古以來,中國人就非常講究“和氣生財”。正所謂同處“一片藍天”,低頭不見抬頭見,雙方何不平心靜氣坐下來“談判”言和,促使問題得到很好的解決。當然,不可否認“同行相輕”,但是大家相安無事發(fā)展才是硬道理。冤家宜解不宜結,就如當前南昌每天誕生8家私營企業(yè)一樣,相同或者相近的企業(yè)多的是,大家都參與競爭共同發(fā)展,和和氣氣遠強于兩敗俱傷。這場訴訟,沒有贏家,格局依舊。 “輕商標”成通病 “南昌螞蟻”公司名稱和經營均得到市民認可。“江西螞蟻”后來居上得到消費者認同,兩只“螞蟻”名稱紛爭折射品牌之痛。如果早在2001年,“南昌螞蟻”就能有強烈的意識注冊“螞蟻”商標,或許就不會衍生后面許多是是非非。但這只是假設,現(xiàn)在最重要的是,官司打完了,各自應該“一心一意謀發(fā)展”。 據了解,此類紛爭在我省并非無先例,2005年,江西天佑醫(yī)藥科技有限公司與江西康美醫(yī)藥保健品公司的“婦炎潔”維權與侵權之爭。以及“地球人都知道”的江西喬家柵與上海喬家柵的“喬家柵”品牌之爭……都折射出“輕商標”成為我省諸多企業(yè)的通病。結果往往導致企業(yè)花“冤枉錢”,為別人做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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