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獅犸商標爭議案”二審開庭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年05月18日 查看次數(shù):1354
備受關注的“紅獅犸及圖”商標行政糾紛案昨日(17日)在京二審。巴斯夫歐洲公司及其代理人缺席。庭審結(jié)束后法庭未當日宣判。 引起雙方爭議的是湖北祥云集團的“紅獅犸及圖”商標和巴斯夫歐洲公司的“獅馬圖”商標。去年10月22日,北京一中院判決,撤銷被告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做出的商評字商標爭議裁定書,并要求商評委在判決生效后針對第3783811號“紅獅犸及圖”商標重新作出爭議裁定。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委不服上述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昨日(17日)的庭審被安排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進行。上訴人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的代理人認為,爭議商標“紅獅犸及圖”與引證商標“獅馬牌”因字形相近、讀音相同構(gòu)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上訴人商標行政評審期間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一審法院的判決應在二審期間予以駁回。被上訴人湖北祥云(集團)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侯化崇則認為,上訴人單純以商標的文字相近讀音相同就認定為兩商標構(gòu)成近似,未考慮商標的整體概念,肢解了商標構(gòu)成要素之間的關系,一審法院針對商標近似問題做了精辟的法理分析和實證解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綜合考慮了商標的實際使用與爭議商標的知名度等因素。 庭審期間休庭兩次對證據(jù)材料進行了二次質(zhì)證,庭審結(jié)束法庭未當日宣判。本報將繼續(xù)關注上述案情的進展。新聞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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