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為爭“名人故里”閃了腰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年05月18日 查看次數(shù):1318
據(jù)媒體報道,經(jīng)國家工商總局批準,甘肅定西市臨洮縣不久前成功注冊了“貂蟬”和“貂蟬故里”共78個商標。 為爭奪中國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貂蟬故里”,甘肅臨洮和康樂、陜西米脂、山西忻州三省四地大戰(zhàn)近3年,如今終于花落臨洮,實屬不易。但在賀喜的同時,也提醒臨洮千萬別急功近利亂花錢,因為當?shù)仡I導已表示要大投入、大手筆,深入挖掘“貂蟬故里”的品牌價值,全面推動文化旅游產(chǎn)業(yè)發(fā)展。一個“大投入”或許埋下了砸錢伏筆,這正是筆者所擔憂的,并不富裕的臨洮如果花費重金包裝“貂蟬”,恐怕并非臨洮百姓之福。 據(jù)了解,三省四地為爭奪“貂蟬”已經(jīng)花了不少錢,如甘肅康樂計劃投資4.8億元打造“貂蟬故里”景區(qū),現(xiàn)正忙得熱火朝天,如今“貂蟬”丟了,已花掉的銀子十有八九打了水漂。再看山西忻州投入重金建成的貂蟬陵園,如今陷入荒蕪,成為周圍農(nóng)民的養(yǎng)雞場。為“貂蟬”大興土木,讓這些地方閃了腰,吃了大虧,累了百姓,教訓不淺。 其實工商部門批準注冊“貂蟬”商標,只是一種對歷史的認同,不要認為這就是賺錢、發(fā)財?shù)慕鹱终信,況且貂蟬是否歷史真實人物,至今尚存爭論。筆者由此聯(lián)想到時下炙熱燙手的“名人故里”之爭,其中有個誤區(qū),就是沒鬧清“名人故里”只是旅游或文化的符號,不等于就是有開發(fā)價值的旅游資源。 筆者以為,有價值的旅游資源應包括三類,一是人文歷史遺產(chǎn),以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為脈絡,譬如北京故宮就是積古代建筑文化、宗教文化、皇室文化、奢侈品文化之大成,游客在這座文化殿堂里無時無刻不感受到撲面而來的厚重的文化洗禮。二是獨特自然風光,如黃山、泰山等,堪稱中華名山大川的經(jīng)典代表,這些錦繡河山同樣蘊藏著深刻的歷史、地理文化等。三是歷史名人故居或墓葬地,如北京十三陵等。這三類旅游資源的特點是真實、自然、歷史文化濃厚。而一些“名人故里”大都不具備這些特點,尤其是一些小說中虛構的所謂“名人故里”,只是照葫蘆畫瓢建幾個人造景觀,為“名人”樹塊碑,這能算旅游資源嗎?能吸引多少游人呢? 遺憾的是,許多地方陷入誤區(qū)不能自拔,從文化名人李白,到一代武將趙云;從先哲老子,到絕代美人貂蟬,都成了爭搶對象,乃至于像“女禍補天”之類的神話傳說也要去爭“故鄉(xiāng)源頭”。更有甚者,連《水滸》中塑造的臭名昭著的道德叛逆西門慶、潘金蓮也成了香餑餑,某縣不惜投資數(shù)千萬元建成人造景觀“王婆茶坊”、“獅子樓旅游城”等招攬游客,還上演什么“西門慶初會潘金蓮”、“武大捉奸”等低俗的所謂民間藝術,就更加讓人不堪了。新聞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