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侵犯商標權(quán) 廣州公司起訴滴滴打車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4年07月16日 查看次數(shù):1226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年初,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因“嘀嘀”商標問題與杭州某公司發(fā)生糾紛,并被對方以商標侵權(quán)為由告上法庭。隨后5月20日,嘀嘀打車宣布更名為“滴滴打車”。這不,剛改名不久,廣州市睿馳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將“滴滴”打車運營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滴滴打車
廣州睿馳公司訴稱,其公司擁有第38類第11122098號“嘀嘀”和第11282313號“滴滴”商標、第35類第11122065號“滴滴”商標。睿馳公司認為小桔公司的行為侵犯了自己所享有的商標權(quán),故起訴且要求小桔公司立即停止侵權(quán)、并在其網(wǎng)站及全國主流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小桔公司通過軟件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眾提供字樣為“嘀嘀打車”、“滴滴打車”服務,并在提供服務的軟件界面等處顯著標注“嘀嘀”、“滴滴”字樣,該服務包含“基于網(wǎng)絡的信息傳送、全球網(wǎng)絡用戶打車服務、語音通訊服務、出租車司機商業(yè)管理”等,與原告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相同或近似。睿馳認為,小桔科技擅自使用“滴滴”商標、且其服務項目與自己商標核定的服務相近,侵犯了自己享有的商標權(quán)。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在進行進一步審理。
來源: 【中關(guān)村在線軟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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